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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工学院财务制度

关于印发《淮阴工学院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0 14:19:03

淮阴工学院文件



淮工院2022118

关于印发《淮阴工学院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淮阴工学院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已经2022年第24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施行。



淮阴工学院

2022928



淮阴工学院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科研管理,更好地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抓好赋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教党函〔201937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苏发〔201818号)、《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落实深化科研评价改革相关政策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119号)、《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江苏省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2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横向科研经费是指学校以市场委托方式从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取得的非政府计划安排的横向委托项目经费。

第二章 管理职能

第三条  横向项目的管理实行学校、二级学院、项目负责人三级管理责任制。

第四条 科学技术处和社会科学处是学校横向科研项目的主管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横向科研合同的审核、立项、结题验收、归档等管理工作;指导、检查二级学院横向项目的管理工作;调查核实与科研项目有关的信访举报。

第五条 二级学院是横向项目的业务管理单位,主要职责包括:对横向项目合同以及项目的人员组成、技术指标、可行性等内容进行审查,对项目实施提供指导、支持和过程监督,协助项目结题验收、鉴定等工作。

第六条 项目负责人是横向项目实施的直接责任人。充分发挥项目负责人的自主管理权,由项目负责人对横向项目的合同订立、项目实施、实验安全、经费使用、成果验收、知识产权保护、结题验收及全过程档案的建立与管理等承担直接责任。对科研活动及项目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合规性和相关性承担直接的经济与法律责任。项目负责人应有效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科研工作,按时完成科研任务,合理编制经费预、决算,及时办理结题及结账并自觉接受上级和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 计划财务处负责横向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招标采购仪器设备或大宗材料;制订和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及运行流程,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预算和决算;指导和监督项目负责人合法合规使用科研经费。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对使用横向科研经费购置、所有权归学校的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审计处负责科研经费管理及使用的审计、监督工作。

第三章 项目立项管理

第八条 横向科研项目须参照科技部制订的“四技合同”范本签订合同,项目负责人应当主动披露合同相对方及其关联性等情况,并承担不实披露的法律责任。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科技合同审签单(附件1)相关信息,提交二级学院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立项。

第九条 二级学院加强对横向项目合同的真实性、可行性、合理性、合法性的审查,综合评估项目委托单位的资质、业务领域、履约能力等,评估审核通过后方可立项。

第十条 二级学院和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跨学科申报横向项目的立项审核,原则上项目学科归属应与项目负责人的专业背景、研究方向相一致。

第十一条  各类横向科研合同均须提交合同原件与合同审签单,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立项手续。所有横向科研合同原则上均须在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平台进行登记。

第十二条  各类横向科研项目的经费都必须进入学校计划财务处指定账户,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交纳各种税费。经费到账后应及时到科研管理部门办理立项手续,再到计划财务处办理入账手续。

(一)无需办理免税手续的,由科研管理部门统一编制横向项目经费编号,凭横向合同和科研经费预算表直接到计划财务处办理入账手续。

(二)符合免税条件(属于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的合同)、且需办理免税手续的,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平台进行合同登记后由校技术转移中心统一办理免税手续,得到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办理立项和入账手续。

(三)学校对横向科技项目的认定以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平台中登记为准,到账经费以上传发票的总经费为准。未办理登记的项目列为横向项目管理,但不列入学校年终个人奖励。

第十三条 一般情况下,横向科研经费到账后方可开具税务发票。如果项目经费尚未到账,情况特殊需要预先开发票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预借发票申请,所在二级学院审批后到计划财务处办理开票手续。

第四章 项目预算管理

第十四条  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合同或计划书编制经费预算(附件2),经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计划财务处纳入项目经费管理系统。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不纳入学校预算。

第十五条 横向经费预算按照下列科目编制:设备费、材料费、业务费、劳务费、科研活动接待费、税费、管理费以及绩效支出。

第十六条  在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项目负责人可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调整直接费用全部科目的经费支出(但已办理免税的项目只能在相应规定的科目大类中进行调整),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预算变更表(附件3),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到计划财务处进行办理。上述安排和调整均作为项目结题验收、评估评审或审计检查等依据。

第五章 项目支出管理

第十七条  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出范围和标准使用经费,如委托方对经费使用未明确要求或合同未约定的,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执行情况,合理安排经费支出,做到业务真实、票据合法、手续齐全。

第十八条  项目负责人的横向项目经费使用必须符合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可在预算范围内自主安排经费开支,预算中涉及的大类经费支出范围如下:

(一)设备费

设备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计算类仪器设备和软件工具可在设备费科目列支。应当严格控制设备购置,鼓励开放共享、自主研制、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以及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避免重复购置。

(二)材料费

材料费是指在研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试剂、药品、办公耗材、辅助材料、实验动/植物的购置、种植/养殖费、标本、样品采集等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业务费

业务费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测试化验加工、燃料动力、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四)劳务费

劳务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以及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等。

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淮安市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其中,博士生每人每月不高于5000元,硕士生每人每月不高于30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不高于1500元。

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不得支付给参与本项目及所属课题研究和管理的相关人员,其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单个项目每个月只能发放一次劳务费,个人所得税由计划财务处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

(五)科研活动接待费

科研活动接待费可直接凭发票据实报销。因科研工作需要在横向科研经费中列支科研活动接待费的,应秉持严格管理、促进发展、务实节俭的原则据实列支,其真实性、合法性、必要性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科研活动接待费开支总额原则上不超过项目到款总额20%

(六)税费

按国家规定据实支出。

(七)管理费

学校以横向科研项目实际到账经费的2%提取科研管理费,科研管理费由科技管理部门与二级学院按5:5分配,用于项目管理的日常开支。

(八)绩效支出

绩效支出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学校为了提高科研工作的绩效所安排的相关支出。对于绩效支出项目合同对其有明确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并依法纳税;无明确约定的,对项目完成后的剩余部分可全部留归项目组成员自主分配并依法纳税。

对按规定给予项目负责人、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奖励,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范畴。

第十九条 横向科研经费审批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3万元及以下的支出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审批;3万元以上的支出或经办人为项目负责人时由二级学院审批。

第二十条 在横向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因学校现有技术、工艺和设备等条件限制,必须委托第三方协助提供检测、加工、试验、设计或其他科研协作服务,金额5000元及以上的,应签订外协合同并加盖科技合同专用章。外协经费不得超过项目总经费的60%

第六章 项目过程管理

第二十一条  项目研发过程中,负责人可根据实施进展情况对科研团队进行动态调整;在不降低研究目标的前提下,可自主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

第二十二条  根据科研活动需要,可自主聘用科研助理。科研助理设置可自主选择固定岗位、短期聘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服务等多种形式,其服务费用可在相应科研项目劳务费或绩效费用中列支。

第二十三条  以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生物医药新品种等职务创新成果,采取转让/许可方式进行成果转化的,取得转化收入后三年内发放的现金奖励,减半计入其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四条  项目研发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合同中约定的技术内容和研究计划,及时整理、分析、完善和保存相关材料,与委托方充分沟通阶段性成果。

第二十五条 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节点和要求按时办理结题手续,提交项目结题简表(附件4)及相关研究工作资料,研究工作资料电子版上传至学校科研系统,包括验收报告、委托单位确认的结题证明和研究成果等,二级学院对照合同中约定的技术内容逐一进行审核验收并签署意见,验收合格后在结题简表中签字、盖章。按照合同期限未能完成结题的以及结题时到款额与合同额不一致的,应及时办理合同变更协议(附件5)。

对于有需要进行项目等级认定的,由二级学院组织院级学术委员会开展评价论证、认定,审核申请级别认定的项目材料,从项目取得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合同完成情况,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等方面进行评价认定。注重评价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以及关键部件、实验装置/系统、应用解决方案、科学数据、科技报告、咨询报告、政策建议、调研报告、软件等成果的质量、价值或效益,在成果转化、服务国家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支撑产业发展、服务企业发展等方面的贡献和影响等。横向项目所认定的相应级别可以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以及上岗绩效中相关要求的依据(认证专家费用从该项目中支出)。

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整理和保存横向项目相关材料,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横向项目的合同文本、合同审签单和结题简表的归档整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  横向科研项目完成后获得的净收入,如合同约定分配事项,则按合同约定提取报酬;如无合同约定,允许全部留归项目组成员自主分配并依法缴纳所得税。

第二十七条  项目办理结题同时办理经费的结账手续。项目负责人可按以下两个方式进行结账:

(一)横向科研项目办理结题时,结余经费同时转到项目负责人的横向科研后续研究基金账户,用于项目的后续研究开发或新项目的启动。原则上,同一项目负责人的多个横向项目结余经费均汇总到一个固定的横向科研后续研究基金账户。

(二)横向科研项目结题后,结余经费按照净收入通过提取绩效费的形式办理结账处理。如合同约定分配事项,则按合同约定提取;如无合同约定,可由项目负责人在课题组内自主分配。持签字确认后的分配表到财务部门办理报账手续,税收支出由计划财务处依法代扣代缴。

第二十八条 横向科研项目执行所取得的科技成果及知识产权依照合同约定确定归属。合同没有约定的,科技成果及知识产权原则上归学校所有。在不影响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成果转化、转让等收益可由课题组自主分配。

第七章 项目的诚信管理

第二十九条  推行科研诚信承诺制度,项目负责人应对科研过程、科研成果等的真实性、完整性负主体责任,科研管理部门建立科研诚信档案。

(一)参与项目的所有科研人员不得弄虚作假,骗取科技项目、科研经费以及奖励、荣誉等,不得在科研经费中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不得将科研经费挪用于非科研用途,不得把外协单位作为逃避监管的法外之地。

(二)涉及科研诚信的信访举报,按照科技部等22个部门印发的《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及《淮阴工学院科研诚信管理办法》(淮工院〔2020110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第三十条  本办法没有明确规定的,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学校其他文件中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淮阴工学院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淮工院〔201963号)废止。


附件:1.淮阴工学院科技合同审签单

2.横向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

3.横向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变更表

4.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简表

5.合同变更协议



附件1

淮阴工学院科技合同审签单

合同名称


委托单位


合同期限


合同金额


合同所属课题为:

文科 理工科

项目负责人

1.本人承诺对合同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

2.承诺与委托方无任何利益关系,保证委托方的法人资格和履行能力的真实性;

3.本人承诺按照项目合同约定组织、协调、推进项目实施,按期完成项目目标任务;依法依规使用项目经费,保证不发生套取、转移、挪用、贪污科研经费等行为。

4.以上内容如有失信行为,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负责人签字: 日期:

所在部门(单位)意见

经审核,项目学科归属与项目负责人的专业背景、研究方向相一致。已与项目负责人进一步确认项目委托单位具备相应资质和履约能力,项目真实、可行、技术指标合理,可以立项。

审签人 日期:

合同归口管理

部门意见


经办人: 审签人 日期:

法律顾问意见

(文科10万元及以上,理工科30万元及以上)


分管校领导审批


日期:

合同备注及

备案登记编号


注:办理合同盖章时需附合同审签单及科技合同一并存档。


附件2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

日期: /   /

项目名称


项目经费代码


总经费(元)


项目经费支出预算

预算项代码

支出内容

预算经费

备注

AA260201

设备费



AA260202

材料费



AA260203

业务费



AA260204

劳务费



AA260205

科研活动接待费



AA260206

税费



AA260207

管理费



AA260208

绩效支出



合计




制表:

审核:



审批:


注:







来款单位:






财务确认到款:














附件3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变更表

日期:  /   /

项目名称


项目经费代码


总经费(元)


项目经费支出预算

预算项代码

支出内容

原预算经费

调整后预算经费

AA260201

设备费



AA260202

材料费



AA260203

业务费



AA260204

劳务费



AA260205

科研活动接待费



AA260206

税费



AA260207

管理费



AA260208

绩效支出



合计











制表:

审核:



审批:




























附件4

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简表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所在部门


委托单位


财务编号


合同总经费


到帐经费


合同有效期

日至

项目组成员

(排序)


经费未全额到帐原因


项目约定成果

完成情况


委托单位意见

(项目实施情况;是否完成合同约定的技术内容和指标;项目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情况;是否同意结题)




委托单位(公章): 日期:

所在(部门)单位意见


1.项目提交的验收材料齐全,完成了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

2.项目资金使用合理规范,符合我校横向项目经费使用相关规定;

同意结题。




负责人签字: 日期:

科研管理部门

意见




负责人签字: 日期:

其他附件

1.合同约定提交的成果,包括研究方案、研究报告、委托单位确认的结题证明等;

2.项目经费支出清单。








附件5

合同变更协议

合同名称: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 日签订了 合同(下称原合同)。由于  原因,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对原合同内容作出如下变更,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1.原合同条款: 现修改为:

2.原合同条款: 现修改为:

3.删除原合同条款:

本协议是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协议变更的内容外,原合同中的其他条款仍然适用,对双方有约束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淮阴工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29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