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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工学院财务制度

关于印发《淮阴工学院公务接待管理 办法(修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4 16:35:53

中共淮阴工学院委员会文件


淮工院委〔202162


关于印发《淮阴工学院公务接待管理

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单位:

《淮阴工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修订)》已经2021年第23次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施行。




中共淮阴工学院委员会

2021128


淮阴工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修订)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公务接待工作,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根据《江苏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苏办发〔20149)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禁止饮酒相关事项的通知》(苏办〔201816)以及省教育厅对我校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管理情况专项审计的建议和要求,对《淮阴工学院公务接待工作管理办法》(淮工院委办〔201826)进行修订,制定本办法。

一、坚持勤俭原则。着力简化公务接待。公务接待需坚持“必须、合理、节约”的原则,不铺张浪费。公务接待活动要简化礼仪。上级领导来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等重要活动,学校主要领导或分管校领导陪同参加。专项工作的接待由对口的分管校领导陪同参加。一般不安排多位校领导参加同一个公务接待活动。公务接待过程中,应尽量集中乘车,减少随行车辆。

二、实施归口管理。上级部门、兄弟院校、合作单位来校进行综合性的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的接待工作,由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其他专项工作的检查指导、调研交流、合作洽谈等公务活动的接待,按照对口对等接待原则,由对口或者相应的部门负责。

三、规范审批程序。学校公务接待遵循先审批、后接待,先预算、后报销的原则。学校层面公务接待需经校主要领导审批同意;专项工作的接待需经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审批同意。严格接待审批控制,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原则上不予接待,确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邀请专家、领导来校指导工作、学术交流、合作洽谈等公务接待需经校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并需附信息完善的公务活动邀请函或公务联系情况记录。

四、严格标准执行。公务接待一般不安排宴请,确因工作需要,原则上安排一次工作餐,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应以供应家常菜为主,不得提供高档菜肴,不得提供香烟,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参照省市相关规定,公务接待工作餐标准严格控制在120/人以内。

除外事接待按有关规定执行外,公务接待一律禁止饮酒和含酒精饮料;严格禁止使用公款购买各种酒类饮品。

严禁以加班工作餐的名义,变相列支不属于公务接待范畴的用餐和宴请。各部门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发生用餐的,安排的工作餐原则上不得超过人均50元。

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一般安排在定点宾馆,不住豪华酒店、会所。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房间不摆鲜花、高档生活用品,不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五、完备报销凭证。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派出单位公函、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和财务票据,无派出单位公函的接待需提供淮阴工学院公务活动邀请函或公务联系情况记录等相关材料,公务联系情况记录中需注明我校联系人、联系时间以及主要受邀来访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职称)、来访事由等相关信息。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具备条件的应当使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学校综合性接待工作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完备报销凭证,校党委书记或校长签字后报销。其他专项接待由相应负责的部门、单位完备报销凭证经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批准后,接待费用从各部门、单位接待预算费用支出。加班工作餐的报销需填写“加班工作用餐费用报销清单”1000元以下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销,1000元(含)以上的需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审批后报销。严禁拆分接待费。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以及其他名目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下属单位和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转嫁报销公务接待费用。

六、加强督促检查。学校财务、审计部门要严把报销关,对顶风违纪使用公款购买酒类饮品的部门和单位,以违反财经纪律论处,并相应扣减公用经费预算。违规使用公款购买酒类饮品的费用,一律由经办人、审批人自行承担。校纪委机关要加强对公务接待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在公务接待中违规饮酒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原有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各教学科研单位和承担科研管理服务职能的部门因事业发展需要开展的业务活动的接待,按照《淮阴工学院业务接待管理办法》(淮工办〔20218号)执行,外事接待按照《淮阴工学院外事接待管理办法(试行)》(淮工办〔20219号)执行。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淮阴工学院公务接待工作管理办法》(淮工院委办〔201826)同时废止。


附件:1.淮阴工学院公务接待审批单

2.淮阴工学院公务接待清单

3.淮阴工学院公务活动邀请函

4.淮阴工学院公务联系情况记录

5.淮阴工学院加班工作用餐费用报销清单








附件1


淮阴工学院公务接待审批单

来访单位名称


来访事由


带队领导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预计用餐人数

来访人数


陪同人数


预算餐费标准

/

承办部门


经办人


部门单位

负责人意见


校领导意见




附件2


淮阴工学院公务接待清单

实际用餐人数

来访人数


陪同人数


用餐费用

承办部门负责人


经办人








备注:1.接待费用报销按照《淮阴工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接待费用报销遵循“一事一结”原则。2.接待审批单和清单作为财务处报销凭证,填写不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报销;用餐费用超出预算的,不予报销。


附件3


淮阴工学院公务活动邀请函


根据我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特邀请您(一行)于 日到我校 (事由),务请您(一行)拨冗参加,不胜感激。


邀请部门(盖章):

 








附件4


淮阴工学院公务联系情况记录

来宾单位


校内联系部门


来宾姓名


校内联系人


来宾职务(职称)


联系时间


来校时间


联系方式



备注:1.本单据作为邀请有关单位来宾参加我校公务活动的用餐情况说明(未提供公函或其他活动材料),填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报销。2.联系来宾的方式可为电话、邮件、或者微信等,具体联系情况需在事由中说明。


附件5


淮阴工学院加班工作用餐费用报销清单

事 由


时 间


订餐单位


人 数


用餐标准(元/人)


费用合计(元)

合计(大写):


经办人: 审批人: 日期:

备注:1.本清单作为加班工作用餐费用财务报销凭证,填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报销。2.各单位负责用餐标准审核,超标准部分自理。3.费用报销遵循“一事一结”原则。


淮阴工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11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