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内预算项目结余不结转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0 15:00:01
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2019年部门预算和2019-2021年财政规划的通知》(苏财预[2018]59号)文件精神,2018年校内预算项目结余不再结转2019年使用,而是以2019年度的实际支出需求和财力可能为基础,逐项审议上报预算支出项目可行性,各项开支标准科学性和精准性,遵循“加强统筹、优化结构、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的原则下,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学校2019年零基预算。请总务处、基建处、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将2018年已实施的项目但还未形成支出的,请在2019年编制预算中填报。在2019年度校内预算下达前,为保证学校工作正常开展,日常运转内预算项目(除招待费外),可以正常办理财务报销业务。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