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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关于毕业生离校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9 16:22:46

各二级学院:

为方便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学校统一的时间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依据省厅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对毕业班学生相关退费统一退至学生缴费的建设银行或中国银行卡中,本次退费将从学校收费系统中采集毕业班学生银行卡信息,凡在学校收费系统中已经登记的银行卡即可用于办理毕业退费,如在收费系统中没有登记的同学,需本人带着身份证到财务处报账大厅办理登记本人的缴费的银行卡账号,方可办理毕业退费。

二、本次退费范围包括毕业生代办费结算余款、校园一卡通中学校发放奖助学金等原因形成的数额较大的余额。

三、学生用于缴费的银行卡损坏、丢失的,请同学持本人身份证到本地银行网点补办银行卡,并在2018615前到财务处报账大厅办理银行卡信息登记,需要变更银行卡信息的同学也请在2018615前到财务处报账大厅办理银行卡信息变更登记。(周二、四上午在北京路校区报账大厅办理)

四、为便于处理退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请同学们在离校后30天内不要注销银行卡并保持银行卡处于正常状态。

五、财务处定于619--20日两校区同时集中办理离校手续(以班级为单位)。办理地点:枚乘路校区的毕业生在逸夫楼一楼学生事务大厅;北京路校区的毕业生在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学生事务大厅。办理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六、毕业生离校通知单请用蓝黑墨水填写,字迹必须工整、清楚。姓名、学号不得有任何涂改并加盖所在学院印章,姓名变更的同学需附相关户籍证明材料。

七、 请各二级学院继续抓好毕业班的欠费催缴工作,加强对学生依法诚信缴费教育,杜绝恶意欠费行为。

八、请各二级学院及时通知到毕业生,财务处也将在团委、学生处网站和广播室宣传相关事宜。其他未尽事宜请与财务处计划管理科张莉莉老师联系,电话83559179(58179)。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