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正文
 
新闻

关于现场办理公积金委托还贷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7/05 04:47:40

关于现场办理公积金委托还贷的的通知

为方便广大教职工办理公积金委托还贷(不包括商业贷款)。经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定于7月9日上午派工作人员在枚乘路校区财务处现场办公。届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办理(只限9日上午半天)。如需夫妻双方委托代办,请持对方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户口簿即可办理。请相互转告。

特此通知。

财务处

二〇一〇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