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
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2019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已经开启,为方便广大教职工进行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我处已聘请第三方税务事务所,为我校教职工对本次汇算清缴进行指导。汇算清缴工作由自行申报和集中申报两种方式,教职工可自愿选择。现将个税汇算清缴相关情况及方式选择通知如下:
1、汇算清缴人群。根据税务局通知,我校可办理获得退税人数为321人,豁免补税人数为18人,需补缴税款人数只有74人。根据政策规定,下列人员无需办理年度汇算:1、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2、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不超过400元的,豁免补税;3、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视同放弃退税。
2、集中申报。如您采取集中申报由第三方税务事务所代为办理,以部门为单位集中办理,于2020年4月24日前进行书面确认并提交我处(见附件),但需补充提供2019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逾期未提供确认表,不再集中办理,请自行申报。代办汇算清缴,教职工需对提供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责任自行承担。
3、自行申报。如您采取自行申报可在手机APP端,自行操作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申报截止日期是6月30日;我处将在“淮工计财”微信推送具体操作视频,同时在2020年4月15日全天在线上和线下同时实施预约培训,参加培训名单请以部门为单位在4月13日下午5点前,集中报送我处综合科钟洪磊老师校内邮箱,便于我们疫情防控期间统筹安排,更好服务大家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和顺利完成自我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集中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确认表
计划财务处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