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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销温馨提醒

发布时间:2021/12/08 14:21:12

财务报销温馨提醒


春去冬来,又是一年报销高峰季,为了帮助大家顺利度过这任务重、时间紧的关键时期,计划财务处温馨提醒大家注意以下事项:

一、 经济事项应清晰

(1)粘贴单上“用途说明”是判断该笔业务是否合法合规合理的重要途径,应尽量详细准确。

(2)商品或服务的内容要清晰,如果发票本身不能完整反映商品和服务的具体过程和内容,则须附上货物明细、服务清单、合同、活动计划、实习计划等。

二、审批手续应完整

(1)部门负责人审批:3万元以下部门公务经费、3万元以上(不含3万元)的科研项目经费、发票未及时报销的说明、用车用餐审批表、项目经费负责人自身经手经费等。

(2)校领导审批:3万元及以上的公务经费、公务经费列支的人员经费、公务经费中列支中标公司外用车费用、不符合标准乘坐飞机、中层正职单独出差、1000元及以上的餐费等。

(3)“246X”工程项目(Z511A开头)的审批流程:5000元以下项目负责人审批,学科办备案;5000元及以上项目负责人、学科办主任、分管学科校领导审批,学科办备案。

三、项目、预算模板和经济事项应匹配

报销的经济事项和支出的项目应存在关联性,即做到专款专用。如若项目、预算模板额度不够可以通过办理预算调整、追加等手续经审批后调整。

  大家可以参照我处关于纵向和横向科研预算模板使用说明,提前规划项目支出结构,预算模板早作调整,防止出现预算条目余额不足的现象。

四、支付记录应齐备

一般情况下200元以上(不含200元)的经费支出不得使用现金支付,在报销时须附支付记录方可将报销款项转入预约指定个人账户。

单张发票或手撕发票同一单位金额累计500元及以上,需附购物清单。

五、科研经费和预算外经费可结转下年使用

科研经费和列入年度预算之外的各类经费,项目指标将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开账后可以继续报销(如各类项目经费、奖励性经费、发展基金、创收经费等),建议大家错峰报销。

六、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项目结题、工程款等有时间要求的项目请报销人抓紧时间办理报销手续,特殊情况请及时和会计科联系,我们将提供特事特办服务。

七、重要提示

(1)财务审批是财经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保证审批的真实性,不得模仿他人签名报销。

(2)报销经办人和项目负责人对票据真实性负有直接责任,不得采取任何方式改动原始票据内容。

(3)个人消费不予报销的事宜,不得以淮阴工学院名义开具发票,只能开具个人发票。

对于违反上述财经纪律行为将承担对应的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将启动纪财审联动机制。

由于年终报销业务量倍增,我处已经安排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完成,从投递到支付成功的过程会比平时适当延长,给各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计划财务处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