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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24年“一上”校内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7 16:45:14

各部门、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4年度预算编制工作,坚决落实过“政府紧日子”要求,坚持厉行节约,集中资源办大事。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和2024-2026年支出规划和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苏财预〔2023〕47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原则

1.加强资源统筹,确保收支平衡。在预算收支总体平衡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学校预算规模,各部门单位2024年预算申报要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支出需求、前三年支出实际和预算执行进度合理编报预算,务必做到实事求是,坚持量入为出,确保所申报预算当年形成支出,产生效益。

2. 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坚持“过紧日子”。统筹发展和安全、当前和长远,加强中长期支出事项管理。继续强化“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管理,严控非急需、非刚性、非重点支出,集中资源创建淮安大学,助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3.硬化预算约束,压实各方职责。严格落实预算管理各项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执行监控。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学校将各部门单位预算申报的准确性、及时性、规范性等作为预算安排的参考因素。

4.树牢绩效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将绩效理念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强化绩效管理成果与预算编制、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的有机衔接。加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设,不断提升预算管理科学性、合理性、权威性,形成预算全过程管理闭环。

二、预算编制内容和分工

1.人事处负责统筹编制在职人员经费(年薪制和柔性引进人员经费单列)、离退休人员经费、合同制员工经费等预算;

2.教务处负责统筹编制各教学单位的本科教学经费预算(含嵌入式等合作办学经费和外聘教师课酬预算);

3.研究生处负责统筹编制研究生教学经费预算;

4.国教院负责统筹编制留学生教学经费预算;

5.学工处负责统筹编制学生活动经费预算;

6.招就处负责统筹编制学生就业指导经费预算;

7.党委组织部负责统筹编制党建经费预算;

8.科技处负责统筹编制学校中层建制的重点实验室等经费预算;

9.国资处负责统筹编制设备费、实验室建设费和已实施、2024年待支付设备款等经费预算;

10.后勤管理处负责统筹编制水电费、绿化经费、公共卫生专项经费和已实施未结算的水电工程款等经费预算;

11.基建处负责统筹编制修缮费、基本建设经费和已实施未结算的工程款等经费预算;

12.发规处负责统筹编制学科建设经费、大学创建经费等经费预算;

其他各职能部门单位(二级学院除外)负责编制本部门单位的相关经费预算。

三、预算报送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校内预算的编制工作,认真填报附件1、附件2和附件3有关预算材料,并提供预算测算依据。

各部门单位务必于2023年12月4日下班前分管校领导审定后的附件3:预算绩效目标表电子文档和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材料报送至计财处计划管理科其他材料2023年12月15日前送。电子文档发送至计财处计划管理科代娟老师校内邮箱。

联系电话:0517-83591178(51178),联系人:计财处计划管理科代娟老师(翔宇楼106室)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

1.附件1经费申请表

2.附件2预算项目申报汇总表

3.附件3预算绩效目标表

4.附件4 2023年度学校部分绩效目标表(供填报时参考)